保险经纪公司的手续费及佣金如何办理扣除?(保险公司手续费管理办法)

保险经纪公司的手续费及佣金如何办理扣除?(保险公司手续费管理办法)

手续费及佣金一直以来都是保险企业获取保费收入的主要成本之一。为销售保险产品,保险企业需按照市场情况,根据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将佣金或手续费支付给保险营销员、保险经纪公司、代理公司、银行等销售渠道。

保险经纪公司在保险营销员、保险经纪人的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,在预扣预缴环节暂不扣除,待年度中了后汇算清缴时办理。

主要考虑是:一方面,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,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,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:另一方面,保险经纪人的“三险一金”,支付佣金单位较难掌握这些情况为其办理扣除:同时,部分保险营销员、证券经纪人还有任职受展单位,由支付佣金单位办理可能出现重复扣除。

保险经纪公司的手续费及佣金如何办理扣除?

若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,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、WEB网页端自行更新,并告知扣缴单位,请其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通过【下载更新】功能模块获取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;也可以填写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》提交给扣缴单位,扣缴单位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点击【修改】功能菜单,更新、导入纳税人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。

此外,对于保险经纪企业而言,佣金及手续费扣除比例上升快,为了降低企业所得税,采用京灵财税灵活用工平台“众包用工”综合财税解决方案的影响会更为明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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